《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审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摘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人才派遣行业特色
人才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人才派遣组织签订《人才派遣合同》,人才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2月5日,四川省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从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2月6日, 成都市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成府发[2020]3号,以下简称《20条措施》)。
《20条措施》在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对达到防疫条件、安全复产复工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将给予30%、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缴存比例或者缓缴。